核心内容:按8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低保家庭的残疾学生,不重复享受。
申报条件: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残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申报材料:高校毕业生本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证明材料,学生证、《残疾证》、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号等。
申报流程:毕业学年开学后,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残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向所在市属高校提出申请,市属高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公示7天。经市教育局复审后,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市财政局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的补贴人数和每人800元的标准计算,向相关高校下达补贴资金支出预算,由市属高校向学生发放补贴。求职补贴资金在各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联系方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8692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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